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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用道孚龙灯乡砂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砂石生产设备(含劳务加工)项目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5-08-19 13:45:40

道孚龙灯乡砂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砂石生产设备(含劳务加工)项目

服务单位选聘

招标编号:TLXS-001

 

 

 

 

招标人:甘孜州天路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孜州天路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开展道孚龙灯乡砂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砂石生产设备(含劳务加工)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单位提供道孚龙灯乡砂石场项目相关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申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委托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场站建设工作:招标人负责砂石场用地及砂石场所需手续办理;除招标人明确负责工作之外的工作内容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道孚龙灯乡砂石场项目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审批(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取水许可、土地征用等保证该项目建设生产合法合规的基础前期要件费用;项目结束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砂石生产设备,临时用地的复垦,确保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项目实施前需提供砂石场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计划、砂石场基础建设方案、总体规划、设备及人员配置、场地规划建设、彩钢棚专项设计及计算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类应急预案等),方案需达到甘孜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区三场建设标准(绿色、安全、环保、数字化),待发包人确定后实施。负责道孚县龙灯乡砂石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砂石生产及生活用电设备、砂石生产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料场场坪、场地硬化、临时便道、全封闭式厂房、厂区围挡及大门、道路硬化、生活区板房、过磅设备接入数字化管理系统、生产数据监控平台、出入厂冲洗、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生产生活用电的迁入及使用费、砂石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为完成场站生产保供及涉及环保要求的所有费用。砂石场生产设备安装完成功调试后,最低产能要求为日产1500吨以上,本项目最低产量为45万吨。

(二)场站运营工作:招标人负责销售工作;除招标人明确负责工作之外的工作内容由中标人负责。负责道孚县龙灯乡砂石场项目生产期间场内生产运营,承担砂石场生产运营期间生产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设备耗材费、设备及人员保险费、人工费、燃油费、场内通勤车费、运输费、辅助机械费,原材料的挖运费及原材料储备的转运费(10公里以内)、装车费、淤泥危废处理转运费、税费及成品料的临时存储等能保证砂石场正常生产的所有费用,承担费用情况详见报价清单。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砂石料场场坪及场地道路硬化、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过磅设备采购及安装、生产生活用电迁入、全封闭式厂房建设等工作;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试产验收与厂区围挡等附属设施完善工作并开始正常生产。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两年内有砂石生产业绩,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展类似工作业绩不低于1个的证明资料或完成1个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作指完成委托中砂石料场基础设施建设或砂石料场劳务加工任何一项均可;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三)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砂子或碎石检测检验报告至少两份(投标人可提供第三方砂子或碎石检测检验报告)。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

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七)投标人在四川省境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具备健全的章程、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因部分工作内容需具备相应资质(如电力杆线迁入),故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承接方需符合相应资质要求。本项目工作由中选单位牵头负责,若需分包的由中选单位自行委托,且需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人不另计费用。

(十一)企业垫资能力:能提供不低于拟承揽合同总价的40%及以上垫资能力的盖章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项目龙灯乡砂石场最低生产量为45万吨,最高限价为42.73元/吨(包干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 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各类风险自行评估(含市场风险、不可抗力、政策变化风险等),中选后招标人不予承担各类风险损失。

2.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开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有效),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人,在招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甘孜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gzzjct.cn/)获取招标信息。

6.2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0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24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1)、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1042715251@qq.com),并经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由招标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报名后,投标人自行核实是否收到招标文件,邮箱是否收到招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所有投标人需在2025年8月20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24时00分前进行响应。

6.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投递。投标时间截止招标人未收到投标文件的将不予接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投标和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纸质版需于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5时00分前完成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线下开标,需要装订标书。投标人需持委托授权书(法人除外)、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单位可提前邮寄投标文件,并自行核实招标人是否收到投标文件,且默认对开标结果表示认可‌。

7.2递交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州投集团办公楼六楼A606号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3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5时00分前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9月1日1500分

8.2开标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州交城投集团办公楼六楼A606号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方式

甘孜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gzzjct.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孜州天路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

:罗永鑫   电  话:15283615672

电子邮箱:1042715251@qq.com

监督电话:0836-2824576

十一、附件

附表1.投标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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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榆磨路60号电    话 : 0836-287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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